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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建立市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fā)布時間:2015-03-30 00:00:00 字體大小: 瀏覽次數:-

 

 

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建立市政府法律

顧問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鎮(zhèn)(民族鄉(xiāng))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建立市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工作方案》業(yè)經十四屆第61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法制局反映。

 

 

                            連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建立市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的關于“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要求,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fā)〔2010〕33號)、《清遠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管理規(guī)則》(清府辦〔2013〕1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市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重要意義

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是建設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客觀需要。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進一步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國務院近年來頒布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等多個綱領性文件都對建立和完善法律顧問制度提出了明確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是新形勢下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徑。

    二、建立市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通過充分發(fā)揮行政機關職能作用和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相結合的方式,構建“政府主導、政府法制機構牽頭、有關部門協助、法律顧問積極參與”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體系,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法治化市場環(huán)境,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目標任務

    20153月底前,全面建立市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三、政府法律顧問的聘任
  (一)聘任原則
  按照合理配置、全面兼顧、優(yōu)勢互補的原則,從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金融法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和律師等法律實務工作者中聘任政府法律顧問,聘任律師事務所作政府的法律顧問單位。選聘的法律顧問不限定本市范圍,市法制局要嚴格按照聘任標準和程序,認真開展法律顧問的遴選工作,報市政府批準正式聘任。

  (二)聘任標準

    擔任市政府法律顧問的律師,必須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的專業(yè)素質和較為豐富的法律實務工作驗,有一定的專業(yè)影響力。

  (三)聘任程序

由市法制局從政治思想素質好并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的社會執(zhí)業(yè)律師中公開選聘3至5名擔任市政府法律顧問,聘任期限為三年,由市政府頒發(fā)聘書,并在當地主要媒體上予以公告。聘任期滿后,需要續(xù)聘的,另行簽訂聘用合同。市政府法律顧問聘用合同的簽訂、變更或解除,由市法制局負責。

  四、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和履職要求

  (一)主要職責

參與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重大民事行為和行政行為的法律論證并提供法律意見;參與制定市政府規(guī)范性文件,提供相關法律論證意見;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的訴訟、仲裁、執(zhí)行案件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受市政府委托,參與以市政府或市政府所屬部門名義簽訂的重要合同(協議)談判,草擬、修改、審查相關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件;受市政府指派,參與、指導、協調、處理市屬國有企業(yè)或國有控股企業(yè)重大法律事務;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履職要求

在履行職責期間,法律顧問要忠于事實和法律,維護連州市政府的合法權益和聲譽;積極認真完成市政府法律顧問應當履行的各項職責,提供的法律服務具備應有的質量水準;在任聘期間,不得接受其他當事人委托辦理與市政府有利害關系的法律事務;市政府法律顧問在聘任期間,發(fā)現市政府交辦的某項法律事務與自己有利害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不得利用市政府法律顧問名義從事與市政府法律顧問事務無關的活動;不得從事或參與有違職業(yè)道德或有損職務聲譽的活動;保守國家秘密和連州市政府工作秘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政府成立由常務副市長為組長、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市政府辦公和市人社局、財政局、編辦、法制局等部門為成員的市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推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法律顧問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法制局局長兼任,不定期召集法律顧問研究討論工作。市政府要將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市法制局負責法律顧問工作的組建協調和日常管理。

     (二)精心組織。市法制局牽頭負責推進市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負責法律顧問的聯絡、協調和管理,建立法律顧問名錄庫,做好“搭橋牽線”;建立工作檔案和管理臺賬,加強對法律顧問的業(yè)務指導和規(guī)范管理,不斷提高法律顧問工作質效。市法制局負責對市政府法律顧問年度履職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考核。

   (三)規(guī)范管理。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顧問人才資源庫,優(yōu)化隊伍結構,建立市政府法律顧問合理更新交替機制,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法律人才保障。法制局要定期組織召開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會議,針對一個時期政府事務和社會管理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以及需要政府解決的其他涉法性問題進行分析研判,及時為政府出謀劃策。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制度,規(guī)范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

   (四)保障措施。市政府法律顧問報酬、有關工作支出費用以及法律顧問辦公室組織法律顧問開展工作的經費納入市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順利開展。法制局要將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工作納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圍,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和工作檔案,加強檢查指導,推進政府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強化考核。政府將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工作納入年度法治建設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責任目標考核內容。市法制局要遴選、推薦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過硬的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和激勵考核機制,加強對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監(jiān)督和指導。市法制局要將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情況納入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年度考核,抓好典型,表彰先進,獎優(yōu)汰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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